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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

各级会员服务说明

(一)各级会员服务明细

²  副会长单位

(1)协会授予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副会长证书和牌匾;

(2)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会长一职,并颁发证书;

(3) 协会领导每年前往副会长单位调研;

(4) 协会媒体每年宣传一次副会长单位或重点产品,相关内容需企业自行提供;

(5) 协会媒体每年专题报道副会长活动或事迹一次,相关内容需副会长单位提供;

(6)企业LOGO可放置协会网站首页按顺序滚动展示;

(7)协会提供政策和行业咨询;

(8) 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国标、国家军用标准、行标和团体标准等制修订工作;

(9) 协会根据企业申请出具相关证明和推荐材料;

(10) 协会为企业资本运作提供行业服务;

(11)辅导企业建立社会责任战略和工作体系,整理、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提高企业的履责能力和行业影响力;

(12)推荐企业参加国家及行业重点项目,参加科技课题研究、规划、行业重点技术攻关;

(13) 享有国家项目申报、科技成果鉴定的优先辅导权以及由中纺联、中产协等组织的各种评奖活动优先推荐权;

(14) 享有建立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如建立行业检测中心、技术研发中心等的优先推荐权;

(15)协会推荐担任中产协分支机构负责人;

(16)根据企业需求,提供行业操作技能培训及人员学历教育提升课程培训;

(17) 根据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走出去”“引进来”等咨询服务;

(18)享有协会各种活动的优先承办权;

(19)副会长本人参加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务费免费;

(20) 副会长本人以嘉宾身份出席协会主办的各类活动,协会可安排行业相关媒体采访一次;

(21) 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外展览、会议和行业交流考察活动;

(22)不定期发送由协会提供的国际市场、技术资讯和国外企业合作意向信息;

(23)协会提供行业经济运行简况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24) 协会通过电话、微信、短信、邮件、传真等形式推送活动通知;

(25) 赠阅《中国产业用纺织品技术发展报告》和《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发展报告》图书一套;

(26)每周三收到协会发送至相关联系人的中产协手机报(4个名额);

(27)每两月收到一期协会会刊《产业用纺织品》2本和不定期邮寄的相关专刊

 

(28) 开通网站会员,可发布供求信息,网站上享有企业介绍页面,更新网站资料需将内容提供至协会;

(29) 邀请加入中产协常务理事单位联系人微信群及会员微信交流群,共享行业信息;

(30) 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可不定期向协会提出其需求,协会根据其需求制定解决方案,提供个性化服务。


²  常务理事单位

(1) 协会授予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证书和牌匾;

(2)协会提供的政策和行业咨询;

(3) 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国标、行标和团体标准等制修订工作;

(4) 协会根据企业申请出具相关证明和推荐材料;

(5)  协会为企业资本运作提供行业服务;

(6)  辅导企业建立社会责任战略和工作体系,整理、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提高企业的履责能力和行业影响力;

(7) 推荐企业参加国家及行业重点项目,参加科技课题研究、规划、行业重点技术攻关;

(8) 享有国家项目申报、科技成果鉴定的优先辅导权以及由中纺联、中产协等组织的各种评奖活动优先推荐权;

(9)  享有建立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如建立行业检测中心、技术研发中心等的优先推荐权;

(10) 协会推荐担任中产协分支机构负责人;

(11) 根据企业需求,提供行业操作技能培训及人员学历教育提升课程培训;

(12) 根据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走出去”“引进来”等咨询服务;

(13) 享有协会各种活动的承办权;

(14) 常务理事单位第一负责人参加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务费享有一定优惠;

(15) 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外展览、会议和行业交流考察活动;

(16) 不定期发送由协会提供的国际市场、技术资讯和国外企业合作意向信息;

(17) 协会提供行业经济运行简况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18)  协会通过电话、微信、短信、邮件、传真等形式推送活动通知;

(19) 赠阅《中国产业用纺织品技术发展报告》和《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发展报告》图书一套;

(20) 每周三收到协会发送至相关联系人的中产协手机报(3个名额);

(21) 每两月收到一期协会会刊《产业用纺织品》2本和不定期邮寄的相关专刊

(22) 开通网站会员,可发布供求信息,网站上享有企业介绍页面,更新网站资料需将内容提供至协会;

(23) 邀请加入中产协常务理事单位联系人微信群及会员微信交流群,共享行业信息;

(24) 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可不定期向协会提出其需求,协会根据其需求制定解决方案,提供个性化服务。

 

²  理事单位

(1)  协会授予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理事单位证书;

(2) 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国标、行标和团体标准等制修订工作;

(3)  协会根据企业申请出具相关证明和推荐材料;

(4) 推荐企业参加国家及行业重点项目,参加科技课题研究、规划、行业重点技术攻关;

(5) 享有国家项目申报、科技成果鉴定的辅导权以及由中纺联、中产协等组织的各种评奖活动推荐权;

(6)  享有建立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如建立行业检测中心、技术研发中心等的推荐权;

(7) 根据企业需求,提供行业操作技能培训及人员学历教育提升课程培训;

(8)  理事单位第一负责人参加协会理事会,会务费享有一定优惠;

(9) 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外展览、会议和行业交流考察活动;

(10) 不定期发送由协会提供的国际市场、技术资讯和国外企业合作意向信息;

(11) 协会提供行业经济运行简况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12)  协会通过电话、微信、短信、邮件、传真等形式推送活动通知

(13)  赠阅《中国产业用纺织品技术发展报告》和《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发展报告》图书一套;

(14) 每周三收到协会发送至相关联系人的中产协手机报(2个名额);

(15) 每两月收到一期协会会刊《产业用纺织品》2本和不定期邮寄的相关专刊;

(16) 开通网站会员,可发布供求信息,网站上享有企业介绍页面,更新网站资料需将内容提供至协会;

(17)  邀请加入协会会员微信交流圈,共享行业信息;

(18)  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可不定期向协会提出其需求,协会根据其需求制定解决方案,提供个性化服务。

 

²  一般会员单位

(1)  协会授予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会员证书;

(2) 根据企业需求,提供行业操作技能培训及人员学历教育提升课程培训;

(3) 不定期发送由协会提供的国际市场、技术资讯和国外企业合作意向信息;

(4)  协会提供行业经济运行简况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5)  协会通过电话、微信、短信、邮件、传真等形式推送活动通知

(6) 每周三收到协会发送至相关联系人的中产协手机报(1个名额);

(7) 每两月收到一期协会会刊《产业用纺织品》2本和不定期邮寄的相关专刊;

(8)  开通网站会员,可发布供求信息,网站上享有企业介绍页面,更新网站资料需将内容提供至协会;

(9) 邀请加入协会会员微信交流圈,共享行业信息;

 

(二)会员需履行的义务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认并遵守协会章程,积极维护协会品牌形象;

(2) 根据协会章程,协会将在上一年年末收取下一年度会费,各级会员单位须按时缴纳会费;

(3) 各级会员需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会议、展览会等活动,共同推动行业发展。副会长、常务理事本人需参加协会每年举办的常务理事会及理事会;理事单位需至少委派一名代表参加协会每年举办的理事会;

(4) 积极配合协会做好数据统计工作;

(5) 向协会提供合理化建议和可供会员共享的合作信息;

(6) 积极推荐会员并协助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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