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第十五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字[2016]2号),授权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在行业内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为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商信用字[2015]1号)精神,我协会即日起正式启动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的
整顿和规范行业信用秩序,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行业信用环境,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降低交易成本,增强企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由会员单位自愿申报,遵循“统一办法、统一标准、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三、工作程序
按照“申报-提交材料-信用评价-公示-终审-备案-发证推介-年度复查”的程序进行。评价结果将在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官网(www.cnita.org.cn),中国市场秩序网(www.12312.gov.cn),以及协会会刊、手机报和微信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公示,评价结果将呈送商务部和国资委有关部门备案。
参与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的申报、审核、升降级和退出,实行动态服务和管理。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企业申请调整上一级信用等级的,不受有效期限至。在有效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复查合格的企业继续享用原信用等级,不合格的将作相应下调,并在中国市场秩序网和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官网上公布。有效期满后企业须重新申请参加信用等级评价。
四、申报材料
1、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
2、公司综合治理报告(包含领导层概况、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年限、公司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等)。
3、财务报表(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4、管理运营概况(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危机管理等概况)。
5、企业竞争力概况(包括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发展规划及策略、自主品牌建设等内容)。
6、企业信用记录概况(包括诉讼记录、质检记录、劳保记录、工商信用等级、纳税记录、银行信用等级、海关信用等级、高管人员信用记录、企业相关公共记录、社会责任实施记录等)。
五、时间安排
参与信用等级评价的会员企业根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2017版),于4月16日前将全套申请资料发送至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信用办公室。
六、收费标准
协会行业信用评价一次性收取成本费用20000元/企业,评级结果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每一年的复审收取复审费2000元/企业;升级时收取评价费10000元/企业;复评时收取复评费15000元/企业。
汇款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帐 号:0200 0007 0901 4462 520
户 名: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七、推广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推广方式包括:
(1)根据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评价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向国资委和商务部报备;
(2)通过协会官网、手机报、微信公众号、杂志等平台,对信用好的企业进行宣传,树立诚信样板;
(3)配合各省市地方政府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价结果将为政府向企业提供国家项目资助、政府采购招标等提供参考依据;在企业申报其他荣誉、进行对外贸易等方面,为信用好的企业提供信用证明;
(4)企业在通过协会申报省部级以上奖项和荣誉时,协会将企业信用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束后,我协会将向参评企业颁发由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和国资委统一设计的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取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以在以下方面合理使用信用评价的结果:法律法规允许的企业形象宣传;产品品牌、包装、说明书、合格证等上面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标识;向供应商、客户展示企业信用能力;向政府监管机构展示企业信用品质;其他需要使用信用评价等级证书和标识的范围。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 晓 手机:13439379934
季建兵 手机:18611445189
邮 箱:stats@cnita.org.cn
地 址:北京市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4层
邮政编码:100022
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2017年3月